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专利促进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9〕60号)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等79家的2019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进行配套奖励,其中配套奖励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4家,每家资助配套奖励30万元;配套奖励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75家,每家资助配套奖励10万元,共计配套奖励金额为870万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配套奖励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须提供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天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112号主楼612室,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
邮 编:523000
联系人:知识产权促进科 吴城
电 话:0769-26986676
附件:2019年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配套奖励项目清单.doc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