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安排部省市联动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省属科研机构稳定性支持、省重大科技专项结转类、省自然科学基金结转类项目131项,拟安排省级财政资金27603万元。其中,部省市联动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1项,拟安排10000万元;省属科研机构稳定性支持46项,拟安排5523万元;省重大科技专项结转类54项,拟安排8880万元;省自然科学基金结转类项目30项,拟安排320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6月8~14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司圣奇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陈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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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1.2021年部省市联动专项与省属科研机构稳定性支持项目资金计划拟安排表
省科技厅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