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松山湖科技金融政策的相关规定,松山湖高新区将于近期开展2021年度第一批科技金融项目申报工作。本次申报通知对应的项目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期间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业务,按《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松山湖发〔2018〕9号)(附件1)执行。为进一步明确各项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注册地在松山湖的科技型企业、传统优势企业或倍增企业。科技型企业、传统优势企业具体指注册地在东莞松山湖,有一定技术含量及竞争力,能不断推出适销对路的新产品,符合松山湖4+1产业(高端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机器人、新能源加现代服务业)的企业;倍增企业具体指注册地在东莞松山湖,获东莞市或松山湖高新区评定的倍增企业。
2、与松山湖管委会签订合作协议的融资担保公司、银行。
二、项目内容
融资担保费补贴、信用贷款贴息、专利权质押贷款评估费再补助(含贷款贴息及评估费补贴)、科技保险补贴、融资担保风险补偿与奖励、首笔信用贷款风险补偿与奖励。
三、申报材料与要求
详见《松山湖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申报要求表》(附件2)。
四、其它事项说明
1、本次申报通知对应《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松山湖发〔2018〕9号),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发生的符合条件的项目,均适用本次发布的申报通知;
2、融资担保费补贴、企业信用贷款贴息等2个项目,分别由与松山湖管委会签订合作协议的融资担保公司、银行代企业进行统一申报(详见附件3);
3、专利权质押贷款评估费再补助、科技保险补贴、融资担保风险补偿与奖励、首笔信用贷款风险补偿与奖励等4个项目,分别由企业、融资担保公司、银行自行申报。
五、申报方式及时间
1、本次项目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至6月11日,逾期不报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政策申报。项目申请单位登录“松山湖网上办事平台”(网址:http://ssl.dg.gov.cn),进入“政策服务栏目”,按照《松山湖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项目申报要求表》及系统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2、本次项目申报纸质申报材料受理起止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至6月22日。申报项目通过网上初审后,各申报单位应根据系统要求打印有关申报资料(一式一份),经单位法人和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后,带同所有申请资料原件提交到松山湖市民中心政策申报受理窗口,由受理窗口核对申请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是否一致;
3、受理窗口核对确认相关申报材料,即视为正式受理。对于申报材料不完整、不符合报送规范要求的,松山湖科技教育局应在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报单位进行补充和更正。申报单位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更正并重新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更正的,该申报单位本批次申报资格自动取消。对于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的,松山湖科技教育局对其进行审查,核定补贴、补偿或奖励的额度并向社会公示。
六、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松山湖科技教育局金融工作科
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A5栋二楼206室
联系人:姚依、陈凤怡、林玲芳
电话:0769-22893363、0769-22892089、0769-26262138
特此通知。
东莞松山湖管委会科技教育局
2021年5月26日
附件:
1.附件1:《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松山湖发〔2018〕9号).pdf
2.附件2:松山湖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申报要求表.xlsx
3.附件3:松山湖科技金融政策合作银行及融资担保公司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