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高质量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办〔2020〕10号),现将2020年度符合条件的奖补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6月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来信、来访或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查实。
受理部门: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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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