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要区、四会市、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1〕10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产业共建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我局制定了工作细则(详见附件)。有关要求如下:
一、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的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20日;市工信局的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
二、产业共建政策分为普惠性与叠加性奖补,其中普惠性奖补金额主要根据企业缴纳的税收进行奖补,核算时间可截至申报日期,符合条件而未能核算的奖补金额在今后省、市产业共建资金项目入库储备继续申报;对于2020年前已符合叠加性奖补政策条件但尚未兑付的项目,务必在本年度申报入库,今后省、市不再组织叠加性奖补项目入库。
三、请申报企业除了编制书面申报材料(含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光盘,1式13份)外,还需于6月20日前登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80.141/login)填报申报材料,需确保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保持一致,超过受理截止时间系统将关闭资料上传入口;请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工信与园区管理部门登陆该系统,通知并指导企业进行网上申报,同时对项目进行初审并上报至市工信局。具体操作指南见网站首页“资料下载”的《企业用户操作手册文件》。
四、请各有关县(市、区)、高新区(试验区)参照该《细则》的规定,尽快组织2022年产业共建资金项目入库储备申报工作;指导与提醒企业于6月20日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含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光盘,1式13份),报项目所在地工信主管部门;各地工信主管部门会同当地财政、发改、科技、商务、人社、环境、市场监管、统计、税务等部门和园区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认真严格把关,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1式2份)并连同推荐企业的完整申报材料(含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光盘,1式12份)于6月30日前报送我局。
各单位、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如遇到有关问题,可向我局(工业园区科)咨询。
附件:肇庆市2022年省产业共建资金项目申报入库储备工作细则
(联系人:林俊源,联系电话:2262982,传真:2227136,邮箱:zqsgxj_gyyqk@zhaoqing.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