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松山湖文化产业的发展,根据《东莞松山湖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扶持资金使用合同的相关要求,现就松山湖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分期拨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获得2018年度和2019年度东莞松山湖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的单位。
二、申报材料
按要求填写《东莞松山湖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拨付申请书》(附件2),根据拨付申请书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要求和拨付申请书一起装订成册(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三、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A2栋309B室文产办(所有材料均不退还,请各单位自行留底),申报材料(盖章版)电子版本请发送到邮箱wxsh@ssl.dg.gov.cn;联系电话:0769-22892292,联系人:吴先生、周小姐。
特此通知。
附件:
东莞松山湖管委会宣传与社会工作局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