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扶持办法(修订)的通知》(顺府办发〔2019〕42号),现将2021年利用资本市场扶持资金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和标准
1.2019年11月1日后完成股份制改造、挂牌、融资的企业,适用《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扶持办法(修订)的通知》(顺府办发〔2019〕42号)规定的条件和标准进行扶持。
2.2020年7月20日起,符合《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顺府办发〔2020〕11号)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的科技型企业挂牌、融资的,此前有关规定与本政策措施佛山市顺德区金融工作局主动公开顺金函〔2021〕24号佛山市顺德区金融工作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利用资本市场扶持资金的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政策措施执行。如有与本政策存在交叉、重复的区级财政补贴项目,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发放补贴。
3.《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扶持办法的通知》(顺府办发〔2017〕107号)废止前已经完成股份制改造和挂牌上市企业按前述107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进行扶持。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21日。
(二)申报资料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按照《顺德区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扶持申报办事指南》(详见附件1)准备相关材料。
(三)申报程序申报单位在佛山扶持通平台成功填报后,通过平台打印纸质材料一份至区科学技术局(区金融工作局)产业金融科进行审核。平台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21日。佛山扶持通平台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
(四)其他事项
请各镇(街道)经科局积极发动、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进行申报。
附件:1.顺德区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扶持申报办事指南
2.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扶持办法(修订)》的通知(顺府办发〔2019〕42号)
3.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顺府办发〔2020〕11号)
4.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扶持办法》的通知(顺府办发〔2017〕107号)
佛山市顺德区金融工作局
2021年5月7日
(联系人:李红梅、邓小庄,联系电话:22833751、22835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