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知规字〔2020〕2号)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2021年度第一批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所属辖区选择对应的区知识产权局作为项目受理、审核单位,以免影响审查进度。
二、各区知识产权局联系方式见附件3。
附件:1.2021年度第一批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docx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