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新区)科技创新局(经服局):
为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健康快速发展,提升管理水平与孵化能力,根据《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2010]680号)和《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定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5]276号)的标准和要求,受科技部火炬中心委托,我委将于近期开展深圳市2015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新区)科技部门于2015年12月20日前向市科创委报送纸质推荐材料(一式七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li_gengguo@163.com。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函及推荐表(附件1),推荐的孵化器申报材料(按照附件2、3、4要求)等,材料包括纸质及电子版(刻录光盘)。
二、我委将按照科技部的要求,根据企业情况将优秀孵化器推荐上报给科技部火炬中心。
请各区(新区)认真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原则上只能推荐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5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