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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4-19

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中山市加快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中山市加快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和《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资助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为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现组织开展2021年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是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业。

  二、入库申报要求

  入库申报要求详见《2021年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申报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积极申报,并对申报项目和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三、入库申报流程

  申报企业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项目申报资料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文件上报两种形式同步进行。

  (一)企业申报流程。

  1.申报企业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网址:http://fczj.zs.gov.cn/)注册用户,按使用说明填报相关信息。

  2.申报企业按各专题的入库申报文件编制要求,清晰的编制材料先后顺序,在网上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有关企业收到审核意见后按要求提交纸质版材料,确保网上申报材料与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内容一致。

  3.网上填报信息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

  (二)镇区推荐流程。

  1.请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的资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项目在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提交至市工信局,并于5月13日将纸质版汇总材料按照专题方向报送至相关科室。

  2.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推荐上报的项目实地查验,对提供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得上报。

  四、入库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网上申报功能于截止日当天23点整自动关闭。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严格按照入库申报文件编制要求(详见附件2)编制专题申报书,申报书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4份,一正三副,正本内第三方材料须全部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制作电子版,同时提交相关附件。

  (二)申报书正本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材料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若重要信息无法辨识则视为无效。

  (三)申报书须经申报企业所在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填写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若无审查意见和公章,均视为不同意推荐上报。

  六、注意事项

  (一)申报企业已申报或获得过2021年中山市健康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或中山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资金等市工信局专项资金与本次申报中相同扶持方向(专题)的企业或项目,不能申报对应专题。

  (二)申报单位要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可靠,申报单位近3年内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申报,并填写承诺书,如经专家评审、审核发现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视情况将该申报单位列入财政资金申报黑名单目录。

  七、扶持方式

  本次申报所有专题的项目资助方式为事后奖补方式。采取“先入库、后资助”的实施方式,按照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扶持项目入库名单和项目优先顺序。待正式下达专项资金及项目扶持目标要求后制定资助计划,经相关审批流程办理资金拨付。

  八、联系方式

  申报企业可与所属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系(详见附件3)。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题一、专题二、专题四联系人:工业互联网与数字产业科郝毫保(联系电话:88308273),专题三、专题五、专题六联系人: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科房钦(联系电话:88329437)。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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