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管理水平,引导科技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发展,根据《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后补助试行办法》(江科〔2019〕248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1〕22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省级大学科技园认定结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0〕939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评价结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0〕876号),拟对符合《办法》规定的单位给予财政资金后补助(详见附件)。本次项目共涉及我市财政资金120万元,市本级拟安排36万元。公示期为2021年4月8日至4月14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以及涉及自身利益的不正当要求,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施妙莲,蔡文杰
电 话:3397359,3129633
邮 箱:kjjgxjsk@jiangmen.gov.cn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港口路68号市科技局高新科
附件:2020年度江门市孵化载体资质认定、运营评价后补助资金拟安排表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