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审定<松山湖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方案>的复函》(松山湖办复〔2020〕54号)、《关于广东省202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1〕21号)、《关于广东省2020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1〕22号)、《关于广东省2020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1〕23号),我局拟对通过审核的147家企业、13家辅导机构和2家孵化载体进行资助(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名单有异议或认为存在不宜进行资助的情况,可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恕不受理。
公示期:2021年4月2日至4月6日
受理单位: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科技教育局
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A5栋313室
联系人:刘晗、龙灿
联系电话:22220850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科技教育局
2021年4月2日
附件:
1.2020年松山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拟资助单位名单(征求意见).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