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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关于邀请参加2021年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省“大专项+任务清单”)评审服务机构遴选的通知
2021-04-06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对2021年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省“大专项+任务清单”)评审工作进行服务机构遴选,有关工作内容和遴选要求如下:

  一、工作内容

  2021年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省“大专项+任务清单”)评审服务。

  二、服务机构资格条件

  (一)服务机构是佛山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服务机构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无失信黑名单信用记录);

  (三)服务机构应具有科技项目评审的相关经验(需提供相关工作开展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过程的证明材料、工作总结报告等);

  (四)服务机构不作为申报单位或参与单位参与2021年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省“大专项+任务清单”)申报。

  三、服务需求

  (一)报价要求

  预算报价方式为以人民币为报价货币,项目最高报价不超过10万元。报价中包括专家咨询费、会务费、管理费、组织评审费、税费和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预算报价仅作为选定评审服务机构的参考内容之一。

  (二)服务具体内容

  开展2021年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评审论证工作,包括评审程序安排、评分表设计、项目分组、专家遴选、评审组织实施和评审结果报告等,具体如下:

  1.在开展必要的研究分析后,制定评审整体工作方案;

  2.根据2021年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组织和评审工作要求,对项目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由审查人员核实申报单位所提交材料的一致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确定该单位是否符合基本申报条件;

  3.有针对性的设计科学合理的评估框架、论证程序和指标体系;

  4.根据评审论证工作内容和专业要求遴选专家,并对专家遴选过程进行记录(如专家选取方式、专家总名单等),本项工作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分别安排两组专家进行评审和论证,每组专家不少于5人(单数,其中财务专家不少于1名);

  5.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专家对材料进行审阅、讨论、打分并提出意见,同时应详细记录专家评审意见,原则上每个申报项目应有2-3条专家评审意见;

  6.汇总形成综合评审论证意见,整理提交评审工作的过程性材料(如专家评分表、签到表、意见汇总表等),并撰写提交《评审报告》等。

  (三)相关要求

  1.专家组成员可从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平台专家库及佛山市科技局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专家库等渠道选取,除回避制度外,评审专家不得来自项目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且对项目不存在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关系;

  2.评审论证工作方案中应包括评审工作各环节(如形式审查、初审、复审等)的工作要点、工作程序、专家组成、项目分组、进度安排等内容;

  3.如对评审论证程序有更好的建议,可提供我单位作参考。

  四、其他补充说明

  请有意向参加遴选的单位按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含预算报价),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服务机构资质证明、工作人员资质证明等),纸质盖章材料及电子版各一式一份,于4月15日下午5:00前提交到市科技局综合规划科,电子版发送至综合规划科邮箱zhghk@fskjj.foshan.gov.cn。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综合规划科:0757-83362753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1楼1108室

  六、投诉与监督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投诉电话:83395761,邮箱:jjgjw@fskjj.foshan.gov.cn。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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