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2021年4月1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关于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政策宣贯会上的工作部署。为做好我市集成电路企业申报税收优惠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按照《关于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413号)(附件)中的要求,及时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集成电路企业在系统上申报。填报系统网址:https://yyglxxbs.ndrc.gov.cn/xxbs-front。
二、申报企业按照通知中《材料清单》要求,准备好纸质材料(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所在镇街(园区)工信部门。镇街(园区)工信部门须作为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并于4月12日(星期一)下班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正式发文报送我局产业发展科。纸质材料逾期未送达我局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三、企业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填报问题,可以咨询广东省集成电路行业协会。(联系人:蒋振韬,会员服务与项目主管,联系方式:020-82110975,13642313065) 。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附件:发改高技〔2021〕413号:关于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pdf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2日
(联系人:闫恩磊,联系电话:2223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