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创新资源,加强我市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企业和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根据《揭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精神,现就开展2021年揭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中心认定的主要范围
工程中心主要围绕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依托我市行业、领域具有科技实力的规模以上创新型企业,特别是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工业企业组建。为进一步推进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优先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共建工程中心。
二、工程中心的认定条件
(一)申请工程中心认定的依托单位须在揭阳市内注册登记和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上一年度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对我市现有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以及2021年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的企业不受此条件限制),能够提供组建工程中心需要的主要资金,软件、创意设计及研发服务类企业可适当降低。
(三)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有必要的场地,且设备原值不低于80万元。依托企业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有持续的研发投入,上一年度研究开发经费占年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2%,或不少于80万元。经认定后每年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4%,或不少于100万元。
(四)已有一批科技成果成功实现了工程化开发转化,为企业生产提供了成熟配套的先进技术、工艺、产品和装备,推动了企业的科技进步,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企业拥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标准、植物新品种等自主知识产权1项以上;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受理3项以上。
(五)具有良好的运行机制,内部机构设置合理,分工明确,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模式高效。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申请认定的工程中心应配备管理负责人和技术带头人,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拥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及以上的人员不低于25%。
(六)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科研机构联合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建单位在该领域的研发设备和人员可纳入条件(三)、(五)核算。
三、申报认定材料要求
(一)申报单位及时登录“揭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www.jieyang.gov.cn/kjj),在“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有关申报资料并按照要求组织材料。
(二)附件材料需包含以下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2、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研究经费投入情况)。
3、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投入证明材料(申报单位年度审计报告(需披露研发经费数据)、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研发经费加计扣除审计报告、高企认定研发经费审计报告任意一项即可)。
4、知识产权材料(知识产权证书、软件著作权、工法、标准等)。
5、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成果来源可从知识产权、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6、研究开发活动证明材料:科技项目立项证明、企业自立研发项目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
7、工程中心专职研发人员学历及职称证明材料;在职证明材料(缴纳社保证明或用工合同);
8、研发仪器设备原值证明材料(发票或购销合同等);
9、产学研合作证明材料。企业与高校院所、科研机构联合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需提供共建协议。
四、申报认定程序
(一)申报流程。2021年市级工程中心认定工作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揭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将于3月底前上线“揭阳市市级工程中心申报”业务,具体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为确保市级工程中心认定工作顺利进行,先由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线下组织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择优推荐,并于县(市、区)审核推荐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推荐函报送市科技局科技合作科邮箱,进行备案和形式预审(市直单位申报可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市科技局科技合作科)。 “揭阳市市级工程中心申报”业务上线后,由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通知推荐企业网上录入申报材料和上传附件材料。市科技局网上形式审查通过后,再由申报单位打印纸质版申报材料送市科技局政务服务窗口受理。市科技局将抽取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网上评审,经网上评审合格的工程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给予最终认定意见。
(二)申报时间。2021年市级工程中心认定工作分两个批次定期进行。
1、第一批认定时间安排如下:
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各县(市、区)审核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网上录入申报截止时间和纸质提交窗口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2、第二批认定时间安排如下: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各县(市、区)及市直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纸质提交窗口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科技合作科:0663-8210567。
市科技局政务服务窗口: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生产经营区3-6号窗口,受理时间为市政务中心上班时间。
附件:
附1:揭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书.doc
附2: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可行报告参考提纲.doc
揭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