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管理水平,引导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发展,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佛府〔2019〕1号),现受理有关单位资质认定后补助资金申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9-2020年度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附件2、4)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附件3、5)。
二、申请时间
项目须通过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www.fsfczj.gov.cn)进行网上申请。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4月1日-4月16日下午17:00。各区科技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下午17:00,项目书面申报材料连同申报项目汇总表盖章后报送市科技局,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请流程
(一)申报单位注册。申报单位具体业务负责人登录佛山扶持通(http://www.fsfczj.gov.cn)→点击“项目申报-立即申报”或者“工作台-我要申报”,通过点击“立即申报”→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在“附件清单”栏目上传对应的附件,确定所有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对于首次使用系统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获得“单位管理员”账号,单位管理员登录后再给具体业务负责人分配账号。具体注册、流程和使用方法参考“系统”首页的右上角“新手指南”和页面的“找帮助”。对系统使用如有疑问,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757-83282211咨询。
(二)网上申请。各申报单位的具体业务负责人进入业务系统进行申请书填写并提交,由单位管理员、各区科技管理部门业务管理员、市科技局业务管理员进行网上审核。
(三)审核推荐。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自查,确保申报质量,通过后提交至对应各区科技管理部门。各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市科技局审核。
四、科研诚信要求
申报单位应确认本单位所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及相关内容均真实有效,不存在故意隐瞒的情况,并承诺申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以下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1.抄袭、剽窃、侵占他人研究成果;
2.编制研究过程,伪造、篡改研究数据、图表、结论;
3.购买、代写论文或项目申请书,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冒签等;
4.以隐瞒、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方式或采取贿赂、利益交换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科技计划项目、科研经费、奖励、荣誉、职务职称等;
5.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6.违反涉及人类生命健康、实验动物保护等科研伦理规范;
7.违反研究成果署名、论文发表规范;
8.其他科研失信行为。
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提供科研诚信承诺书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签字确认科研诚信承诺书,如有虚假或者冒签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套支持资格。
如有发现违规行为,我局将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佛科〔2019〕131号)和《佛山市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实施细则(试行)》(佛科〔2020〕31号)等文件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停拨或核减经费,追回项目经费,取消一定期限佛山市科技项目的申报资格,并记入佛山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等,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联系方式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科):马梦妮 83036675,地址: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206室。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联系人:梁文轩 82340446。
南海区科技局联系人:何少婷 86089205。
顺德区科技局联系人:沈俊雍 22830326。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联系人:梁宇衡 88669696。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联系人:何家策 87755936。
六、投诉与监督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投诉电话:83395761,邮箱:jjgjw@fskjj.foshan.gov.cn。
附件:
1.2019-2020年度佛山市科技孵化载体资质认定后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国际化科技企业孵化器 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的通知
5.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通知
6.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7.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