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清远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清府〔2020〕68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清远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我局起草了《清远市标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4月18日,为期30天。
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反馈到市科学技术局,反馈函请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注明《清远市标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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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