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科教局、各镇街经济发展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企业资本上市工作,加快储备上市后备资源,重点扶持优质企业上市,助力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市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将开展组织认定第十五批上市后备企业工作。根据工作安排,我局主要负责受理全市科技企业的上市后备企业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协助通知并组织有实力有意向的重点科技企业进行申报;
(二)请有上市意向的科技企业对照东莞市上市后备企业认定条件(见附件1),按照申报上市后备企业资料目录(见附件2)的要求,认真准备纸质申报材料。
二、受理时间和地址
(一)材料受理时间:3月16日— 4月22日。
(二)材料报送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
特此通知。
附件:1.东莞市上市后备企业认定条件.docx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16日
(联系人:卢月明、游思壁;联系电话:22831347、2283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