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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企业研发费用及研发项目备案登记的通知
2021-03-06

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科技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潮州市企业研发费用补助资金实施办法(暂行)》(潮科规〔2020〕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文件要求,为做好2020年企业研发费用及研发项目备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及研发项目备案登记工作

  (一)备案登记对象

  在我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方向,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如实填报统计部门和科技部门相关科技统计数据的企业。

  (二)备案登记要求

  企业应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根据研发计划及资金需求,提前安排研发资金,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开展研发活动;开展的研究开发活动实施地需在潮州市内。

  (三)备案登记程序及时间

  根据《实施办法》,企业原则上需在每年11月底前完成当年度研发准备金及研发项目备案登记。鉴于《实施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2020年企业研发费用及研发项目备案登记时间调整为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企业填报《潮州市企业研发费用及研发项目备案登记表》(双面打印),向所属县区科技部门或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提交备案登记;市直单位直接报送市科技部门。

  县区科技部门应按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将汇总情况表(加盖公章,一式一份连同电子版)于4月7日前上报市科技部门,企业备案登记表由县区科技部门留存。

  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需在4月7日前对辖区内企业的备案登记进行初步核实汇总,在企业备案登记表出具初步备案登记意见并编写备案号后,将企业备案登记表连同汇总情况表(加盖公章,各一式一份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市科技部门。

  二、工作要求

  (一)备案登记工作极为重要,请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县区科技部门积极发动、督促有关企业认真落实,各有关企业要安排专门人员做好该项工作,以免影响潮州市企业研发费用补助申报工作。同时,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县区科技部门要加强对潮州市企业研发费用补助及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充分激发创新活力。

  (二)企业应如实填报统计部门和科技部门相关科技统计数据。

  (三)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前做好准备,按照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相关备案登记工作。

  (四)《潮州市企业研发费用补助资金实施办法(暂行)》(潮科规〔2020〕1号)等文件可在潮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kjj/)查阅、下载。

  三、联系方式

  潮州市科学技术局  科技创新科

  联系人:许晨曦  谢湘燕  

  联系电话:0768-2393559

  电子邮箱:cz2393559@126.com

 

  附件:1.潮州市企业研发费用及研发项目备案登记表

        2.企业研发费用及研发项目备案登记汇总情况表

 

 

潮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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