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工信函〔2021〕153号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为增强我市工业设计创新能力,构建工业设计创新体系,促进工业设计产业集聚,提升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水平,根据《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工业设计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工信〔2019〕160号),现组织申报2021年佛山市工业设计发展扶持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题
(一)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项目。
(二)工业设计创新能力示范项目。
(三)工业设计产业集聚建设项目。
(四)工业设计重大活动项目(冠名佛山“市长杯”的工业设计重大活动)。
(五)工业设计重大活动项目(获得国家或省有关工业设计奖项)。
同一单位不可同时申报(一)、(二)、(三)专题。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详见各专题的申报指南。
(一)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工业设计创新能力示范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2。
(三)工业设计产业集聚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3。
(四)工业设计重大活动项目(冠名佛山“市长杯”的工业设计重大活动)申报指南见附件4。
(五)工业设计重大活动项目(获得国家或省有关工业设计奖项)申报指南见附件5。
项目申报通知、申报指南及相关表格可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fsiit.foshan.gov.cn)、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下载。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
申报单位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填写资料并于2021年4月15日前通过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各区受理通过后,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平台打印好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提交给所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二)审核推荐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对申报项目材料(包含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同意推荐的,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于2021年5月10日前通过平台和正式行文(含项目汇总表、一式三份纸质申报材料等)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评审和核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并根据需要开展答辩、现场核查等程序。
(四)项目公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审定后的项目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项目审批及资金划拨
项目资金计划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审核同意后上报市政府审批。审批后按程序划拨资金。
四、资金管理
本项目将按照《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工业设计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工信〔2019〕160号)执行,并参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和信息化局部分)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的通知》(佛府办〔2017〕21号)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附件:1.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工业设计创新能力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3.工业设计产业集聚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4.工业设计重大活动项目(冠名佛山“市长杯”的工业设计重大活动)申报指南
5.工业设计重大活动项目(获得国家或省有关工业设计奖项)申报指南
6.2021年佛山市工业设计发展扶持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2月25日
(联系电话:83385267)
附件下载:附件1-6.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