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15号)有关规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编制了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3月1日至3月7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技术改造与投资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1.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第二批)安排额度表
2.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第二批)绩效目标表
3.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第二批)区域任务清单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2月28日
(联系人:王宁涛,电话:020-83135813)
附件:附件1-3.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