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佛府〔2019〕1号),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根据《佛山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佛科〔2019〕131号),现就申报2021年第一批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下列2个类别纳入2021年第一批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
1、2020-2021年度佛山市重点领域科技攻关配套支持专项
2、2021年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联盟培育项目
二、项目申报时间
具体申报要求及工作联系人见相应项目申报指南,请各单位按要求积极做好申报工作。
三、项目申报程序
2021年第一批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即扶持通平台)上进行申报。
(一)注册。申报单位具体业务负责人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fsfczj.gov.cn)→点击“项目申报-我要申报”或者“工作台-我要申报”→点击“申报”,通过点击“申报”→点击“立即申报”→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在“附件清单”栏目上传对应的附件,确定所有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对于首次使用系统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获得“单位管理员”账号,单位管理员登录后再给具体业务负责人分配账号。具体注册、流程和使用方法参考“系统”首页的右上角“新手指南”和页面的“找帮助”。对系统使用如有疑问,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757-83282211咨询。
(二)网上申报。各单位的具体业务负责人进入业务系统进行申报书填写并提交,由单位管理员、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业务管理员、市科技局业务管理员进行网上审核。
(三)书面材料报送。项目通过网上审核后申请单位可打印纸质材料正式版,按要求签字、盖章后送交所在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由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统一汇总后报送市科技局,市直属事业单位可直接报送市科技局。
四、科研诚信要求
申报单位应确认本单位所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及相关内容均真实有效,不存在故意隐瞒的情况,并承诺申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以下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1.抄袭、剽窃、侵占他人研究成果;
2.编制研究过程,伪造、篡改研究数据、图表、结论;
3.购买、代写论文或项目申请书,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冒签等;
4.以隐瞒、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方式或采取贿赂、利益交换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科技计划项目、科研经费、奖励、荣誉、职务职称等;
5.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6.违反涉及人类生命健康、实验动物保护等科研伦理规范;
7.违反研究成果署名、论文发表规范;
8.其他科研失信行为。
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提供科研诚信承诺书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签字确认科研诚信承诺书,如有虚假或者冒签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套支持资格。
如有发现违规行为,我局将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佛科〔2019〕131号)和《佛山市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实施细则(试行)》(佛科〔2020〕31号)等文件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停拨或核减经费,追回项目经费,取消一定期限佛山市科技项目的申报资格,并记入佛山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等,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投诉与监督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投诉电话:83395761,邮箱:jjgjw@fskjj.foshan.gov.cn。
附件:
2.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3.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