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医疗卫生科技创新和研究工作,提升医疗卫生领域的科技服务能力,我局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第一批市医疗卫生类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一)历年获立项,合同期满未验收的医疗卫生类科技计划项目须主动提出验收结题申请。
(二)合同书规定的任务、指标及经费投入等提前完成的,可在合同书到期前提出验收结题申请。
(三)如有特殊原因逾期未能验收的项目,请在完善书面延期验收程序后,再申请验收。
(四)因故须进行终止的结题项目,请提交主动终止结题申请。在本通知期限内没有提交验收或延期申请的,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承担及参与科技计划任务资格3年。
二、验收方式
采用材料验收的方式。验收结题专家组采用集中评价的形式,对项目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讨论,形成验收意见。
根据项目的类型、专业领域抽取专家,专家名单原则上来自阳江市科技咨询专家库。
三、验收材料
(一)结题验收书;
(二)合同书(项目申报书);
(三)成果证明相关材料等。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科技、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协助做好各属地医疗卫生类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相关工作,包括协助通知、受理材料报送等。
(二)请于2021年3月1日前将相关验收材料报送至我局社会发展与实验室科。
(三)纸质申报材料统一为A4幅面,按目录顺序用线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电子版汇总表一份。
(四)医疗卫生单位在汇总上报材料时,需先对项目进行把关,再提交项目验收汇总表。
阳江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2月1日
(联系人:姚彬彬;联系电话:0662-283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