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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和孵化载体认定奖补资金的通知
2021-02-03

各县(市、区)科技局,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肇庆市委办公室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1133”工程五年(2017-2021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肇办发〔2018〕21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财政奖补资金发放工作,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奖补资金申报事项,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申请

  (一)申报对象

  1.2020年度首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2020年度重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2020年度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报时间、流程和材料要求

  申报企业于2021年3月10日前,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

  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于3月15日前汇总报市科技局(附件2)。

  二、高新技术企业整体搬迁奖补资金申请

  (一)申报对象

  2020年度完成整体搬迁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报时间、流程和材料要求

  申报企业于2021年3月10日前,向所在县级科技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整体搬迁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3)。

  2.整体搬迁前、后企业营业执照(未办理五证合一登记的另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4.肇庆地区税务机关完税证明复印件。

  上述资料原件须交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和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公章,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于3月15日前汇总报市科技局(附件2)。

  三、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构奖补资金申请

  (一)申报对象

  注册地在肇庆市内,且已在“肇庆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备案的,通过提供高企认定咨询服务,辅助企业于2020年度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介服务机构。

  (二)申报时间、流程和材料要求

  服务机构于2021年3月15日前,向市科技局提交以下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构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4);

  2.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开户银行资料;

  4.服务协议(合同)复印件(需同时加盖服务机构和企业公章)。

  四、孵化载体孵化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申请

  (一)申报对象

  孵化载体(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应在广东孵化在线平台备案;在孵企业应是2020年度被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报时间、流程和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于2021年3月10日前,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孵化载体孵化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5);

  2.在孵企业在孵至毕业期间的入驻孵化器协议复印件;

  3.广东孵化在线平台在孵企业截图;

  4.孵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入驻协议原件需交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和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公章,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于3月15日前汇总报市科技局(附件2)。

  五、孵化载体认定奖补资金申请

  (一)申报对象

  2020年度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

  (二)申报时间、流程和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于2021年3月10日前,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提交《孵化载体认定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6),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于3月15日前汇总报市科技局(附件2)。

  六、其他事项

  (一)各相关单位不得恶意串通、弄虚作假,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凡虚报、冒领、骗取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即行追回资金,纳入科研诚信失信名单,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申请资金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避免企业因更名等情况造成奖补资金发放有误。

  (三)联系人:赵善通、王滨,联系电话2899813。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2月3日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申请表.doc

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和孵化载体认定奖补资金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3.高新技术企业整体搬迁奖补资金申请表.doc

附件:4.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构奖补资金申请表.doc

附件:5.孵化载体孵化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申请表.doc

附件:6.孵化载体认定奖补资金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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