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镇、园区,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支持重点工业企业提高稳定生产能力工作方案》(穗埔工信〔2020〕27号)精神,我局现开展支持重点工业企业提高稳定生产能力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支持重点工业企业提高稳定生产能力工作方案》(穗埔工信〔2020〕27号)规定:
(一)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 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法人单位)、独立核算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申请本奖励的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2020年汛期期间(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10月29日)遭受损失,经所在街道审核并推荐申报。
2.在2020年汛期期间开展设备维修、维修厂房或新建应急基础设施、购买应急物资(防汛沙袋、抽水设备、移动式发电机组、抢险救生舟、救生衣、救生圈等应急抢险救灾物资)。
二、申报时间
1.资料准备及咨询受理时间: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2月3日。
2.正式申报时间: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9日17:00前,需完成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的递交。如逾期未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登陆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http://zcdx.gdd.gov.cn,选择“支持重点工业企业提高稳定生产能力”事项,申请事项预审。
(二)纸质材料递交
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准备纸质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需胶装成册,做封面(含企业名称、申报事项年度、申报事项名称、经办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最好是QQ邮箱))、目录,到“政策兑现”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 区)递交,正式提出申请。
四、咨询方式
(一)政策兑现系统的账户、资料上传方式、资料类型、系统申报的相关事宜咨询
区政策研究室:82114062
(二)政策申请业务咨询
钟伟兰:82119305,yxjg@gdd.gov.cn
赵若煊:82378702,yxjg@gdd.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支持重点工业企业提高稳定生产能力工作方案》(穗埔工信[2020]27号).pdf
附件2:申请支持重点工业企业提高稳定生产能力事项办事指南.pdf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