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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关于做好2021年外贸高质量发展项目(进口贴息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1-20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经济促进)局: 

为促进外贸进出口结构优化调整,现对我市企业进口列入《广东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9年版)》的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等给予支持。具体支持对象、范围、申报条件、支持标准如下: 

一、支持对象 

在佛山市注册登记的企业(单位)。

二、支持范围

(一)对我市企业在 2020 年 4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一般贸易、租赁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9 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目录》)中的技术(不含自关联企业引进的技术)和产品(不含旧品)给予进口贴息支持。 

(二)对上述企业(单位)在技术改造项目中进口《目录》内先进设备类和行业类相关产品给予进口贴息支持。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企业(单位)未列入“信用佛山”联合惩戒黑名单。 

(二)申请进口产品贴息的企业(单位),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消费使用单位,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境内收货人应当是在我市注册登记的企业;申请进口技术贴息的企业(单位),应当是《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上的技术使用方。 

(三)申请进口贴息的进口产品和技术应在支持时间完成结关和执行合同(技术进口,需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 

(四)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31 号)规定的条款。 

(五)符合以上条件的产品及技术进口总额不低于 10 万美元。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见附件 2)和申请报告。申请报告中应说明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进口项目的用途及预计可产生的效益、项目的绩效目标、本企业(单位)近五年有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有无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等情况,引进技术的还应说明是否从关联企业引进,企业更名的应说明情况并附证明材料。 

(二)申请企业(单位)、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境内收货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进口贴息事项项目表(见附件 3)。 

(四)进口产品订货合同或技术进口合同(复印件)。 

(五)进口产品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及与其对应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免增值税项目应提供海关证明文件)。

(六)进口技术的,需提供《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及银行出具的注明技术进口合同号的付汇凭证(复印件)。技术使用单位与付汇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双方的代理合同。技术进口额是指通过转让、许可、委托开发、合作开发、技术咨询等方式自非关联企业引进《目录》内技术所支付的技术费金额(不含设备、培训、调试、差旅等费用,不含以年度销售额、利润等为基数按比例支付的技术引进费)。付汇凭证上请注明技术引进合同号、技术名称和符合贴息条件的付汇金额。 

(七)进口“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的设备,需提供《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含进口设备清单,复印件)、《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复印件,如属零关税进口产品,应提供相关说明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及与其对应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免予征收增值税的产品应提供海关证明文件)。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需按顺序胶装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请一并报送。 

五、支持标准 

(一)贴息率。按核定金额一定比例的贴息率计算。 

(二)单家企业(单位)最高支持限额为 40 万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按上述标准计算出的实际支持金额低于 5000 元的将不予支持。 

(三)申请项目汇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2020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计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或《付汇凭证》以非美元计价的,应将进口额折算成美元(金额折算率参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址:http://www.safe.gov.cn)。 

六、审核程序 

(一)申请企业务必于 2 月 2 日前将申报的相关材料上传至“ 佛山扶持通”(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逾期平台不能再进行申报资料录入。 

(二)各区经济和科技(经济)促进局对企业材料进行初审后,填写进口贴息事项项目汇总表(见附件 4)(盖公章)于2月10日前报市商务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市商务局采取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核方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七、资金监督管理

(一)申请单位收到资助资金后,须按照现行财务通则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 

(二)申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骗取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将收回财政专项资金,取消其今后五年申请资格,并追究该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本通知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9 年版)的通知 

2.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 

3.进口贴息事项项目表 

4.进口贴息事项项目汇总表(由区负责填写) 

5.(检索版)广东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9 年版)

佛山市商务局

2021 年 1 月 20 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罗明艳,0757-83809168)

 

附件

附件:附件2: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xls

附件:附件4:进口贴息事项项目汇总表(由区负责填写).xls

附件:佛商务外贸字〔2021〕2号.pdf

附件:附件1: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pdf

附件:附件5:(检索版)广东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9年版).xls

附件:附件3:进口贴息事项项目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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