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基础原始创新能力,更好推动佛山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我局拟对2021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评审等三项工作进行服务机构遴选,相关工作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工作类别
(一)2021年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评审服务。
(二)2021年佛山市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评审服务。
(三)省、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等专项建设过程服务工作。
二、服务机构资格条件
(一)服务机构必须是独立法人机构。
(二)服务机构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无失信黑名单信用记录)。
(三)优先选择具有从事相关项目工作经验的服务机构;
三、工作说明
(一)2021年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评审服务。
1.工作内容:
(1)制订市工程中心评审整体工作方案,设计科学合理的评估框架和评审指标体系;
(2)结合项目申报指南和管理办法,对企事业单位提交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包含当年申报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的形式审查);
(3)根据评审工作内容、专业领域等要求,将申报项目分组,每组从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及佛山市科技局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等的专家库中遴选3名专家;
(4)组织专家进行“背靠背”独立评审;
(5)整理专家评审意见,形成评审报告,并报送我局。
2.工作说明:2021年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项目常年申报、集中受理、集中认定评审。认定评审服务包含形式审查和材料评审,总项目数预计约250项(以实际发生为准);我局拟委托1家服务机构开展相关评审工作。
3.工作依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佛府〔2019〕1号)及省市工程中心管理有关文件。
4.报价要求:预算报价不高于人民币10万元,报价中包含但不限于专家咨询费、会务费、管理费、组织评审费、税费和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预算报价仅作为选定评审服务供应商的参考之一,最终以合同签订价格为准。
(二)2021年佛山市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评审服务。
1.工作内容:
(1)上半年开展2021年第一批鉴定项目的组织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申诉环节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2)下半年开展佛山市税务部门核定有异议的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第二批)的组织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申诉环节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3)对开展“2021年佛山市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评审工作”的结果进行总结,形成报告。
(4)开展企业技术创新研发投入相关调研,研究分析企业研发投入的现状和问题,形成报告。
2.工作说明和依据:根据《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15〕38号)有关要求,我局拟委托1家服务机构开展该项工作。
3.报价要求:每个项目原则上安排3位专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5位专家,专家网上评审费用原则上不超过90元/项,技术鉴定评审组织工作费用不超过50元/项。基于2020 年技术鉴定有效申报项目数超过2500项,2021年的技术鉴定项目数(合共两批)暂按2500项估算。预算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专家咨询费、会务费、管理费、组织评审费、税费和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预算报价仅作为选定评审服务供应商的参考之一,最终以合同签订价格为准。
(三)省、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等专项建设过程服务工作。
1.工作内容:
(1)制订省重点实验室、粤佛联合基金指南征集等省级科研项目的评价工作方案,设计科学合理的评估框架和评价指标,根据申报内容和专业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价、推荐,整理专家评审意见和结果。
(2)开展省、市级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省重点实验室、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粤佛联合基金等)宣传培训等工作。
(3)协助开展省、市级科技创新平台项目动态评估工作。
(4)协助开展省、市级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等专项过程服务工作。
2.工作说明:省、市级科技创新平台项目包含但不仅限于省技术创新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粤佛联合基金(征集指南)、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我市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和初审,并择优推荐。审核服务包含形式审查和材料评审,省项目申报具体以省厅发布申报通知为准,预估省技术创新中心2项,省重点实验室30项、粤佛联合基金征集指南300项、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工作超500项。我局拟委托1家服务机构开展相关评审工作。
3.工作依据参考: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技术创新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粤佛联合基金(指南征集部分)等项目的管理办法及申报文件,省市平台项目评估工作以发布的通知为准。
4.报价要求:预算报价不高于人民币10万元,报价中包含但不限于专家咨询费、会务费、管理费、组织评审费、税费和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预算报价仅作为选定评审服务供应商的参考之一,最终以合同签订价格为准。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2021年1月22日前把报名回执(见附件)以电子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市科技局(基础研究与平台科)电子邮箱jcyjyptk@fskjj.foshan.gov.cn。
(二)请有意向参加遴选的单位按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含预算报价),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服务机构资质证明、工作人员资质证明等),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各一式一份,于2021年1月26日下午5:00前提交到市科技局基础研究与平台科。
(三)联系方式:基础研究与平台科,电话0757-83997298,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0楼1001室。
五、监督与投诉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纪委负责全程监督。对申报、审核过程及评审结果可信访举报投诉,投诉电话:83395761,邮箱:jjgjw@fskjj.foshan.gov.cn。
附件:报名回执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