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各相关企业:
为践行新发展理念,优化区域创新生态、培育发展新动能,促进新时期中小企业快速、高质量发展。请各科技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企业创新服务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对今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安排如下:
一、 申报时间
对应国家和省组织开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时间要求,我市网上提交申报评价信息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提交时间以最后一次补正提交时间为准,过期不予受理。
二、 申报对象
2020年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当年有效,已失效)、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及拟申请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各类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认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
三、 申报方式
登陆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进行网络注册和评价信息填报。
四、 注意事项
注册和评价信息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完整;上传证明材料必须原件彩色扫描;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原帐号继续有效。
五、 联系方式
梅州市梅龙西路3号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电话:2242410
附件:1、广东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1〕40号)
2、各县(市、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咨询电话
梅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