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有关单位:
根据《肇庆市端州区区级科技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度肇庆市端州区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范围、申报材料及程序要求详见《2021年度端州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肇庆市端州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2)。
二、项目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对象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固定的(经营)场所的端州区属企业(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2020年1月10日之前注册,且目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2、A类项目的申报企业必须是已获认定的各级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并取得入库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2020年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肇庆赛区)暨肇庆市第五届“星湖杯”创新创业大赛参赛企业。
3、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并已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开展符合最新《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研究开发活动,按项目建立研究开发费用(R&D)财务专账。申请立项的项目必须在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且实施地在端州区内。
4、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技术人才、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和产业化基础、经济依托,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资信度高。积极配合科技主管部门完成各项科技业务管理工作的企业优先。
5、申报的项目必须真实、合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体现本地方特色和优势。A类项目应符合地方经济发展、科技发展目标和规划及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并不存在纠纷,技术处于省、市、区领先水平。项目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能促进企业生产技术、装备或产品的提升或与安全生产、环保、禁毒、消防、森林防灭火、军民融合、养老服务、应急救援等领域相关科技研发。
6、各申报单位要按照受理范围内容要求进行申报,不在申报指南范围内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每个单位只限申报1项。申报单位在项目立项后必须配合区科技管理部门核查,提供必要的数据及项目材料。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申报:
(1)承担有2项及以上区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
(2)有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到期且尚未提交结题验收材料的单位;
(3)列入区科技计划申报黑名单的单位。
8、落实《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做好科技保密工作,所提交的与项目相关的材料和附件不得涉及到技术保密内容,以防止泄密,否则责任自负。
9、申报单位须提交:1)《肇庆市端州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2)项目可行性报告;3)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证明等申报资格证明;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或损益表)及上一年度和最近一个月的税务报表(经所辖税务部门盖章)等企业正常经营情况证明;5)申报企业的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损益)表;6)2020年后出具的项目科技查新报告(A类);7)同意开展研究开发活动立项项目及开支经费的董事会决议;8)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年度汇总表等复印件;9)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A类);10)企业研发准备金2021年度预算、决算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A类);11)从第一季度起按项目建立的研究开发费用(R&D)财务专账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三、申报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各申报单位需在2021年2月10日上午12点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区科技局科技创新股。
地址:建设三路31号端州科学馆(科技大楼)4楼西侧
联系人:涂芳 冯振宁 电话:2279214;
端州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