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2020年东莞市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材料的一致性,现将《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东莞市科技特派员项目的通知》中的“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材料(学历、职称、近三年主要科研成果、工作成绩、近一年的社保及纳税记录等证明材料)”更正为“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材料(学历、职称、近三年主要科研成果、工作成绩、近半年以上的社保及纳税记录等证明材料)”。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月13日
(联系人:基础研究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王波;联系电话:22831341,1365257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