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安排2021年广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涉企部分)首期项目共56项,涉及财政资金525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12月15日~12月21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司圣奇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陈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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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首期(涉企部分)项目计划拟安排表
省科技厅
2020年12月15日